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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本人今年16周岁,在一家餐饮公司的分店工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一直不停的工作,突然裤兜里的手机铃声响了,然后我按了一下电源键,就不响了,然后又投入到忙碌的工作当中,然而手机闹钟又响了,我就又按了一下电源键不响了,又开始忙碌的工作了,这里跑那里跑的非常忙,然后过了9分钟手机闹钟又响了,店长警告我在响就要罚款了,然后领班也警告了我一下,在响就罚款了,这时我把手机掏出来把闹铃关掉了,然后又在忙碌之中,忙完后都出汗了,可想而知有多累,这时领班拿来一张罚单,说是店长开的让我签字,上面写着上班时间我手机闹铃一直在响,因此罚款20元,当时我想在这里整天累死累活的,没有奖励,还罚钱,他们上班时间抱着手机玩,老子一个人跑来跑去累死累活的,还这么忙,你还有空写罚单拿过来让我签, 当时我直接撕了罚单,脾气暴躁,呼吸急促,脑子一片空白,砸了一个木头盘子,然后脾气越来越大,呼吸节奏非常快,脾气非常大控制不了,然后用手把玻璃打碎了,然后手腕就开始喷血,我同事立刻就送我去医院做手术了,请问这属于工伤吗? 公司把责任全推给我,说我因为个人原因受伤。
地区:江苏-泰州 分类:民事法律-劳动纠纷 提问时间:2015-03-10 22:14:38
提问者:ASK1425996643p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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