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想咨询,10年前父母将农村的房屋卖掉(我门是城市户口),后离婚,买家一直未过户(协议是买家自己过户),由于父亲生病不能自理 享受国家的低保和房屋补贴和低保特困房,今年房屋补贴查出父亲名下还有房产,在社区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要求买家过户结果房子又买了一手,现在的房主非常强硬不给过户也不出任何证明此房已卖,说此事与他说不上让我门自己联系第一个买家,可是又联系不上!现在家里人合计就想起诉,如果想要回房屋解除当时的协议,或者要求买家赔偿,因为此事我门不能继续领取低保 和低保房,父亲无劳动能力,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