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李书华
李书华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1505200511514172
  • 资格证号:
  • 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手机:13929554555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李书华律师的网站
分类
网站文章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访客
友情链接
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养老保险改革 2019年的新政策是什么?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9-11-04 10:23)     点击:87

养老保险是我国基本的社会保险,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分为几个层级,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养老保险体制出现很多问题,必须进行改革。那么,养老保险改革 2018年的新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小编的这篇文章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养老保险改革 2018年的新政策是什么?

尽快建立行政事业单位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要再加剧“碎片化”。为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公平、统一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加快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虽然不能完全纳入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要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改革,以便逐步过渡到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收缴与发放可以由现行的征缴机构和发放机构执行,只是资金可以分开管理;如果再把行政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分别改革、分别管理,只会增加管理成本,加剧制度“碎片化”,形成新的就业和养老保险“壁垒”,不利于就业的公平竞争,妨碍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起改革,可以提高制度抗风险的能力,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但是,为了减少改革阻力,不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建议在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推行职业年金制度改革,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待遇与改革前基本持平或略有提高。

选择适当时机实现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和统一,解决养老保险在城镇的统一和公平问题。现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不统一,就急于搞城乡一体化,有点不切实际。正确的选择是在城镇把还未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先建立起来,比如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与之配套的职业年金制度建立起来,再与现行的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实现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与规范,解决当前反映较激烈的养老保险“双轨制”问题。但是,做到这一点可能要花5-10年时间。所以,统一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不能操之过急,而应该稳步推进,直至最终统一。

二、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哪些弊端?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制度在设计与运行上大相径庭,出现了双轨制现象。20世纪90年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初步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即当代人养老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社会统筹即代际转移支付,另一部分由当代人工资的一定百分比部分储蓄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仍保持着现收现付制模式,即用年轻在职一代人的收入来支付当代退休人员的养老费用(代际转移)。由于制度的不统一,双轨制也造成了在城镇企事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两部分人员在参保义务及待遇水平不平衡,引发了社会矛盾。更有专家表示,社会保险的双轨制是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因素。

企业缴纳的20%的养老金纳入社会统筹账户中,而养老基金的征收、支出、管理监督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这不免会出现“左手监管右手”的现象。统筹账户中的社会养老基金在被使用时,各省各市没有任何的披露,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不会汇报基金的投资用途、投资回报率,造成了基金违规挪用现象愈演愈烈,进而将影响扩散到全国。这种缺乏制约与监管的管理体制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最终可能成为沉没成本,得不到任何投资回报。我国人口基数很大,在老龄化社会来临的情况下,这种违规挪用保险基金的行为会给国家财政带来沉重的打击。

综上所述,对养老保险体制进行改革,会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养老保险改革 2018年的政策中,提出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行并轨,和企业实现同样的缴纳标准和比例。另外,针对城乡二元化,新政将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全社会居民纳入到养老保险体制内。

发表评论
李书华: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李书华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