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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婚姻由谁做主?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17-05-07 18:27)    点击:174
【李律释法】由北京市“十佳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刑事辩护专业律师——李诗怀律师倾情奉献,紧密联系百姓日常生活、工作以及社会热点,以案释法,引导百姓依法维权。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大家好,欢迎收看《李律释法》。

在古代,选择配偶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之后,又讲究“从一而终”。丝毫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酿成了不少爱情悲剧。

而当今,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具体体现的条文内容是:“实行婚姻自由、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以及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或者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等规定。

需要提示网友注意的是:父母应当尊重子女的婚姻权利,子女同样也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婚姻自由,不仅指结婚自由,同样也包括离婚自由。

受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干涉婚姻自由的现象,现在也不是就没有了。比如父母要求子女一定要按照他们的意愿选择配偶,否则,轻者是不给户口本、让子女不能领证,重者,对子女关禁闭,甚至扬言要脱离关系,或者“死给你看”。有的家庭以家风、门风的名义,严厉禁止子女离婚。等等。这些限制结婚或者限制离婚的过激做法,都不可取。父母对待子女婚姻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给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子女多一些沟通和交流。

当然,对于当事人来讲,无论结婚自由还是离婚自由,也都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随意的自由。

一是,你得符合婚姻法的规定,比如:你得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不能是重婚;不能是近亲结婚;如果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是禁止结婚的。对于离婚而言,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等等。

二是,无论结婚也好,离婚也好,也都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得有对小家庭、孩子、乃至双方父母家人的责任和担当,都需要充分准备、慎重决定,切不可草率的“闪婚”、“闪离”。

今天的内容就说到这里。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获取律师联系方式,请百度“李诗怀律师”。

(视频地址:https://v.qq.com/x/page/a03957l712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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