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李诗怀
李诗怀律师
北京 丰台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

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李诗怀律师  电话:15801220912

北京李诗怀律师法律咨询网http://www.lishihuailawyer.com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解除?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22-05-30 06:10)    点击:280
继父或者继母抚养继子女直到成年,形成了扶养关系,相互之间就等同于生父母子女的关系。继父或者继母年老时,继子女应该有赡养义务。
而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与生母或生父离婚时,这个继子女仍未成年,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这个孩子仍然由其生母或生父抚养。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李诗怀律师提供“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诗怀律师,李诗怀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李诗怀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80122091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李诗怀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丰台区律师 | 丰台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李诗怀律师主页,您是第3535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