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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离家”与没离婚有什么区别?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21-06-11 07:39)    点击:144
因种种原因,一些夫妻选择了“离婚不离家”。他们认为,这样与没离婚时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尤其是过段时间再去做个复婚登记,就更是像从未离过婚一样了。

其实不然。

“离婚不离家”与没离婚时还就是存在很大的区别,这个区别不仅在于婚姻证件的更换,更在于因身份关系变更所导致的财产关系、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的变更等一些实质性方面。

首先,双方已不再是夫妻关系了,而是一般的同居关系。双方不再有相互忠诚的义务,而都有再婚的权利,一旦一方有了异性朋友,极易招致另一方的嫉妒和仇恨,由此可能引发人身伤害、或qiangjian等事件。

其次,在财产方面,之前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离婚时的处理意见确定归属,而且也不会受“离婚不离家”的影响而再回到之前的共有状态;之后新取得的财产也不再当然是共同财产,能够证明是各自取得的,就归各自个人所有,不能证明的,就归一般共有处理。

再次,债务方面,个人经手的债务,都会被推定为该人的个人债务,除非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或经营活动。

最后,在抚养孩子方面,离婚时确定的一方直接抚养小孩、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而“离婚不离家”的情况下,支付抚养费很可能就不是那么明确、直白,或者不会留下支付抚养费的证据,往往会被对方以“离婚后从未支付抚养费”为由,被要求补齐离婚后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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