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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全国各地诉讼案件。具有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工作经验,力争让每个人都请得起律师。李庆律师,中共党员.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保定电视台栏目特约律师.专职律师. 曾在公安局、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和诉讼技巧.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拿出可行性解决方案.真正解决您的问题.坚决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愿意与您一起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代理方式灵活.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收费方法.包括胜诉后收取.减半收取等.专心做事.诚信做人.真正让您放心. 地域范围除了保定市区及唐县,顺平,曲阳,安新,安国,清苑,安国,蠡县,满城,涿州,高碑店,高阳,徐水等保定所属县,且办理全国各地诉讼案件。承办业务范围广.包括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具体有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损害赔偿.保险理赔.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常年法律顾问等.曾成功代理某某合同撤销案,保定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涞水某公司合同解除确认效力案,高碑店箱包纠纷案,河北省保险理赔案,安国债务成功追讨案,涞水交通事故成功理赔案,高阳夫妻一方被监禁离婚案,保定某某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双倍工资劳动争议案,安新某某聚众斗殴案(成功辩护,判决缓刑),唐县某某诈骗案(判决缓刑),新市区某某故意轻伤害案(调解处理),清苑某某贩卖毒品案,北京某某盗窃案,顺平县某某非法储存爆炸物品案,保定市某某危险驾驶案,某某抢劫案,强奸案,高某贩卖毒品案,王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张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某某故意杀人案等等。都取得很好的效果。同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尤其是合同纠纷和债权债务方面愿意为各企业和个人保驾护航。保定专职律师李庆电话:13930897672.QQ:175634170.另长期提供陪同会见、查询企业档案、合同起草审查、调解谈判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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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4-03-07 10:05)     点击:28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失效日期】

    【颁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日期】1989.11.21

    【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1989.11.21

    【正文】 全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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