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办理全国各地诉讼案件。具有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工作经验,力争让每个人都请得起律师。李庆律师,中共党员.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保定电视台栏目特约律师.专职律师. 曾在公安局、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和诉讼技巧.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拿出可行性解决方案.真正解决您的问题.坚决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愿意与您一起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代理方式灵活.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收费方法.包括胜诉后收取.减半收取等.专心做事.诚信做人.真正让您放心. 地域范围除了保定市区及唐县,顺平,曲阳,安新,安国,清苑,安国,蠡县,满城,涿州,高碑店,高阳,徐水等保定所属县,且办理全国各地诉讼案件。承办业务范围广.包括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具体有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损害赔偿.保险理赔.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常年法律顾问等.曾成功代理某某合同撤销案,保定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涞水某公司合同解除确认效力案,高碑店箱包纠纷案,河北省保险理赔案,安国债务成功追讨案,涞水交通事故成功理赔案,高阳夫妻一方被监禁离婚案,保定某某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双倍工资劳动争议案,安新某某聚众斗殴案(成功辩护,判决缓刑),唐县某某诈骗案(判决缓刑),新市区某某故意轻伤害案(调解处理),清苑某某贩卖毒品案,北京某某盗窃案,顺平县某某非法储存爆炸物品案,保定市某某危险驾驶案,某某抢劫案,强奸案,高某贩卖毒品案,王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张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某某故意杀人案等等。都取得很好的效果。同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尤其是合同纠纷和债权债务方面愿意为各企业和个人保驾护航。保定专职律师李庆电话:13930897672.QQ:175634170.另长期提供陪同会见、查询企业档案、合同起草审查、调解谈判等法律服务。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成功为外地人聚众斗殴一案辩护缓刑。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3-11-28 12:20)     点击:339
为外地人聚众斗殴一案辩护缓刑。
作者:李庆 律师  时间:2013年05月28日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法律规定,河北王笑娟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张某某之父的委托,指派李虎、李庆担任被告人张某某的辩护人,辩护人通过阅卷、会见被告人以及参加庭审,对本案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张某某聚众斗殴罪没有异议。
二、在量刑方面发表意见如下:
1、被告人张某某系未成年人,身份证日期为阴历,阳历生日为931月,案发时张某某还未成年,被告人张某某的学籍表、其母亲的绝育证以及村委会、计生委、学校等出具的证明都可以证明此事实。根据刑法规定,如系未成年人,量刑上应当从轻、减轻。
2、被告人张某某有自首情节,被告人张某某第一次被公安机关传唤是以证人的身份给公安机关提供马某某被害一案的情况,在公安机关询问过程中主动供述公安机关未掌握的聚众斗殴的罪行。根据刑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被告人张某某成立自首。有卷宗的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为证,不在赘述。根据刑法规定,成立自首,可从轻、减轻。
3、被告人张某某系从犯、初犯,在聚众斗殴一案中,张某某只是在被动的接受第二被告人牛某某的指令,且致一人死亡的结果不是被告人张某某所为,所起作用相对较小,成立从犯,且张某某案发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根据刑法规定,成立从犯,量刑上应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本案聚众斗殴的发生由于对方先动手,卷宗各被告人的口供都可以证实。对方有过错是导致本案发生的一个重要诱因。因此对被告人张某某应从轻处罚。
5、被告人张某某自愿认罪且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对被告人应酌定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及最高法、省高法和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未成年人构成犯罪可减少基准刑的40%,被告人张某某自首可减少基准刑的25%,系从犯可减少基准刑的20%,对方有过错可减少基准刑的20%,被告人自愿认罪且态度好,又系初犯,可减少基准刑的20%,对有多个减轻处罚情节,减轻处罚幅度一般不超过基准刑的60%,被告人张某某持械聚众斗殴基准刑为36个月,可减刑246个月,由于本案造成对方1人轻伤,加重处罚3个月,最终量刑为184个月。
由于被告人张某某系未成年人,应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刑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以及最高法、省高法和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张某某应判处缓刑。
    以上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望采信!
 
此致
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法院
                                       辩护人:                
                                        
                                    2011821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李庆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保险理赔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庆律师,李庆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李庆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3089767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李庆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保定律师 | 保定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李庆律师主页,您是第9668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