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林敏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在交付房屋的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建筑面积不符,如何处理?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2-04-27 12:11)    点击:660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纠纷案件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且合同没有约定的,将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不得请求解除合同;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受人同意继承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林敏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文书代理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林敏律师,林敏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林敏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50799660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林敏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萍乡律师 | 萍乡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林敏律师主页,您是第611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