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林敏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楼书是否有法律效力?我们该如何看待?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2-04-27 12:09)    点击:455
楼书是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宣传楼盘、吸引购房者的重要资料。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楼书一般属于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如果楼书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详细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律师建议,如果真出现这样的情况,最好是把这些内容写进房屋买卖合同中,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避免将来发生争议,给购房者造成损失。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林敏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文书代理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林敏律师,林敏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林敏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50799660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林敏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萍乡律师 | 萍乡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林敏律师主页,您是第611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