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律师指导 离婚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标准案例示范 (2019-3-11结案) 六合区离婚案件 遭遇: 双方婚姻矛盾重重 女方一直独立抚养孩子,男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起诉 目标: 这一次诉讼就彻底全面解决所有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立案---法院通知---开庭---2个月拿到法院文书 六合法院-陈岩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归女方抚养 3、男方支付婚内抚养费15000 4、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000 重点支招: 本案在开庭之时仅用了一个小时快速调解离婚 对方在每月抚养费以及婚内抚养方面抵抗意图明显 最终在法庭以及原告代理人庄荣华律师的共同努力下 双方全面达成一致 司法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9)苏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南京市六合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六合区。 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2016年底,原告A与被告B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于2017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于2017年12月2日生育一子C。婚后初期,原、被告夫妻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家庭经济发生争执,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些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婚生子C归原告A抚养,被告给付自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的抚养费15000元(此款被告于2019年8月31日之前给付5000元,于2021年3月11日之前给付10000元。);被告自2019年3月起每月20日前给付1000元抚养费至C18周岁止; 三、被告B每月可至原告A父母住处探望C一次,一次一天,不可同住(探望时间自行协商): 四、双方其他无涉; 五、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计120元,由原告A承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O-九年三月十一日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律师点评: 每一个离婚案件几乎都涉及到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分割的范围通常都非常巨大。 离婚决定的事项远远比结婚要多,好的离婚结果能够影响自己的一生和家人孩子的一生。 南京婚姻诉讼安全指导平台-庄荣华律师提示: 无路可退时,果断出击才可重回巅峰。 世界如此精彩,我们当然不能置身局外。 愿你向律师交付的重托,都得到获得回报。 婚姻自由,离婚自由。 你若想自由飞翔,找到强手给你赋能,就可以自己长出翅膀。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聪明人都知道什么都想要,却容易出现力量的分散,全力以赴对付一两点反而有奇效,收获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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