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如何争取成功离婚 【如何争取婚后房屋所有权标准示范律师代理案例】 如何利用长期抚养费冲抵40万元房屋折价款 【秦淮离婚案件2017.9.22结案】 案情介绍: 本案男女双方因家庭矛盾无法共同生活起诉离婚,双方长期分居,女方无奈委托律师代理此案。 承办法官:王冬青副庭长【少年庭】。 案件结果: 一、离婚; 二、孩子由我方抚养,对方一次性支付40万元抚养费; 三、房子归我方,冲抵40万元抚养费后,我方仅支付对方10万房屋补偿款; 余略。 律师点评: 本案全程由律师代理,被告一开始人在国外难以送达,后法院通过紧密联系最终联系到男方,到庭后双方对于房屋所有权、房屋给付方式、孩子抚养费、转移隐匿财产等问题多次开庭质证处理,最终律师争取到第一次起诉即成功离婚。 双方在诉讼过程中女方在律师的协助下成功获取房屋,但无力支付房屋折价款,最终通过多轮沟通和协商,最终对方同意法庭的协商方案,即50万房屋折价款冲抵40万元抚养费,剩余我方仅支付10万,支付期限为一年。 至此本案终结。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7)苏0104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南京市秦淮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秦淮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经本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原、被告离婚; 二、婚生子C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婚生子年满18周岁止;被告每月探视两次,分别是第一周、第三周的周六上午9时至当日下午18时,寒暑假期间,被告有权集中探视假期三分之一的时间;如果孩子在南京,由被告负责接送,如孩子在外地,由原告负责接送。如果被告身在国外,被告有权每周与婚生子视频聊天一次,时间不低于半小时; 三、原告名下的位于南京市秦淮区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支付被告房屋折价款50万元;未来除非婚生子发生重大疾病且花费巨大,否则原告及婚生子无权向被告主张抚养费。 四、第二条抚养费与第三条的房屋折价款相互折抵后,双方协商由原告于一年内支付被告10万元;如逾期支付,每半年增加5000元违约金; 五、双方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各自负担; 六、双方无其他争议,纠纷一次性解决。 以上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负担。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17-9-22 人身上大多数的病痛,可以说都从不良的习惯中来。节饮食,慎起居,虽然只有简单的六个字,却是我们远离病痛的良方。否则,等着病痛已经上身,就只能依靠药物了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