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庄荣华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秦淮区因家庭矛盾无法协议离婚快速离婚案件诉讼全流程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0-11-09 01:17)     点击:78

律师分享哪种情况下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而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19942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虽然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如果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2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双方是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对于不在祖国内地登记的婚姻,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

 

律师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男方,因妻子多次到自己单位搅闹,存在长期多次家庭纠纷,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委托律师代为提起民事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陈从蓉庭长。

   本案立案于2014724日,结案于20141014日,历时不到二个月,仅开庭一次,调解一次,彻底解决男方痛苦的婚姻生活的诉讼意愿。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秦淮房屋归女方,女方给付男方20.5万元,雨花台房屋归男方;
   3、孩子随女方生活,男方享有较多时间探视并支付抚养费。
  
律师点评:
    本案离婚诉讼案件争议焦点为快速调解离婚,在开庭过程中律师提供相关夫妻感情破裂等证据,女方也委托了专职律师极力的抗辩不同意离婚,印证双方感情很好,没有根本矛盾,恳请法院判断不予离婚。
    通过庭审过程中律师多次口头以及书面发表感情破裂,双方无和好可能的辩论意见,最终女方在法官的主持之下,开始参与法庭调解离婚,最终双方同意律师提供的调解方案,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4)雨民初字第号
    原告:A,男,1978年生,汉族,职员,住南京市雨花台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
    被告:B,女,1983年生,汉族,无业,住南京市雨台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72 4日立案受理。
    经本院审理查明,原告A与被告B2006年领证结婚,2007年生一女C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双方所生女C由被告B抚养,原告A201411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C十八周岁止。原告A享有对女儿C的探望权,开学期间每月每隔一周的周五到学校接女儿,周一负责送女儿上学。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A可接女儿共同生活一半时间。自2 01 5年起每年春节女儿C轮流跟原被告生活(2015年春节先与B生活)。
    三、位于南京市秦淮区房屋及该房屋内财产归被告B所有,被告B给付原告A补偿款205000元(该房内现有承租户,租赁费双方已经结算在内)于20141231日之前给付,同时原告A协助被告B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包括解除抵押权),过户费用由被告B负担。
    四、各人衣物归各人所有。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房屋内的财产归原告A所有。
    五、原、被告之间的共同财产全部处理完毕,再无其他财产争议。
    本案诉讼费用700元,由原告A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0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   郑燕

当你放下期待,你的问题就会消失,因为当你不再预期他人应该怎样,你便开始学会感恩,而当你懂得感恩,所有问题就不再是问题。生活中,所有问题都因「期待」而纠结,因「感恩」而解放。当你不再期待,你会发现,你不会失去什么。当你学会了真正的去爱时,你会失去的东西那就只有痛苦而已。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庄荣华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庄荣华律师,庄荣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庄荣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770501904,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庄荣华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京律师 | 南京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庄荣华律师主页,您是第4400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