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律师指导第一次起诉离婚
女方离婚争取房屋、孩子标准案例示范
庄荣华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2018-11-12结案)
雨花台区离婚案件
遭遇:
第1次起诉离婚,近期分居和对方没有任何联系和沟通,男方长期赌博、对家庭无贡献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离婚、财产、孩子、债务男方承担!!
目标:
这一次诉讼就彻底全面解决所有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立案---法院通知---开庭---2个月拿到调解书
雨花台法院-徐闽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1200元
3、我方居住的房屋归我方
4、与男方父母三人共有的房屋,在本案一并分割,我方获取折价款
5、登记在他人名下的一套房屋,在本案一并确认,我方占70%比例
6、余略
诉讼中被告的抗辩:
1、偿还的赌债不予承担
2、男方父亲偿还的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重点支招:
列举离婚具体理由
列举房屋的出资贡献
列举对方的过错行为
列举其他依法应当照顾女方的因素
列举细节调解方法和诉讼策略
司法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8)苏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南京市雨花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雨花台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A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孩子抚养权归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14年3月6日登记结婚,同年12月14日生有一女C。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原、被告所生女C由原告A抚养,被告B自2018年12月开始每月二十五日之前支付当月抚养费12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被告B享有每两周一次、每次一天的探望权,原告A予以配合;
三、位于南京市房屋归原告A所有,原告A补偿被告B150000元,设定在该房屋上的抵押贷款全部由原告A负担;
四、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室房屋归被告B及其父亲共同所有,被告B补偿原告A250000元,尚未偿还的房屋贷款由被告B负责偿还;
五、本协议第三、四条所述给付义务部分相互抵销后,被告B应于2019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A100000元,原告A收款后有义务协助被告B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或房屋售卖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B负担;
六、位于无锡市室房屋,据原告A与被告B称系与案外人共同投资购买,如今后原、被告对该房屋确认享有共有的权利,在双方共有的范围内原告A享有70%的权利,被告B享有30%的权利;
七、被告B名下的公积金与原告A名下的公积金相互折抵后,差额由被告B于2019年2月28日之前向原告A补偿25000元:
八、婚姻期间原告A为被告B购买的被保险人为B的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双方均同意于2018年12月28日之前相互配合办理退保手续,退费由原、被告各分得50%;
九、婚姻期间原、被告各自对外所负的其他债务由各自负担。
案件受理费7550元,减半收取3775元,由原告A、被告B各负担1887.5元。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律师点评:
赌博-夫妻债务类离婚诉讼,当事人一定要提高警惕才能在专业离婚律师的协助下
找到有效的办法,合适的技巧,和恰当的策略,一举通关离婚诉讼,获取自己想要的结果。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2013)雨民调初字第号
原告A,女,汉族,住南京市浦口区。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雨花台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
案由:离婚纠纷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即日起自愿离婚。
二、双方所生子由原告A负责抚养,被告B每月二十五日前给付抚育费1500元,至十八周岁独立生活时止。双方在财产上无纠纷。
三、被告B有探视权。在2岁以前,被告B每个月探视4次,每周六8点接走到20点送回;在2岁以后,被告B每个月探视4次,每周六上午8点接走周日上午8点送回。
四、被告B放弃对原告A婚前财产房屋婚内还贷部分的权利。
五、双方共同财产中家用电器、首饰、轿车一辆归原告A所有。
双方就此案无其他财产债务纠纷。
本案诉讼费用480元减半收取240元,由原告A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2013年7月11日
圣典婚姻家事普法
离婚案件第1次起诉
争取快速离婚,为孩子争取财产谈判技巧和律师代理策略
(标准案例示范 )
庄荣华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
(2019-9-30结案)
雨花台区离婚案件
遭遇:
委托人系女方,在婚后因家庭矛盾、分居矛盾、感情矛盾等夫妻矛盾导致感情破裂,离婚决心异常坚决但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当事人最终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维权!!!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离婚问题(此次系第1次起诉离婚)
诉讼简要经过:
法院立案2019年9月11日--法院通知调解、开庭---离婚时间:2019年9月30日
南京雨花台区法院-家事庭米玲副庭长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唯一房屋归孩子所有
3、双方各人名下财产归个人所有
4、对方每月支付孩子生活、教育补助3000元至2023年
本案核心的争议焦点有两个:
第一、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第二、婚后唯一房屋该如何处置分割
第三、子女虽已成年但在校读书,需要生活教育补助该如何处理
本案通过半天的沟通和调解
最终各方全面达成一致,签订调解书和平分手离婚
特别说明:
唯一房屋归孩子所有,即男女双方不再享有房屋产权份额利益
由于孩子随我方共同生活,该点不仅对于孩子今后生活受教育有利
对于我方今后生活和居住也提供了非常大的帮助
依照法律规定抚养费支付一般仅到孩子18周岁
本案起诉之时孩子已经成年,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
对方最终在名下无房的情况下再次同意每月支付3000补助款
支付周期至2023年9月
至此本案基本达成当事人所有诉求利益。
本案律师法律服务:
1、律师对本案原告起诉核心案情进行法律梳理
2、律师书写应诉思路和证据清单、法律风险控制意见书
3、律师与法院沟通律师法律服务意见
4、律师指导当事人开庭重点和庭审言辞
5、律师集中详细准备感情破裂及其他相关律师意见
附裁判文书:
江苏省南尿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9)苏0 1 1 4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户籍地上海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雨花台区。
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1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原告A向本院提出的诉讼请求:1.恳请法院判决离婚;2恳请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协议于2019年9月30日离婚;
二、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归婚生女C所有,双方于2019年11月30日前共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三、双方个人名下的财产存款、理财、公积金、保险等归个人所有;
四、双方确认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
五、因婚生女C尚未独立生活,仍在读书,被告B每月支付婚生女C教育费、生活费合计3000元至2023年9月20日;
六、双方纠纷就此了结,再无其他争议。
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A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 米玲
二O一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