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典婚姻家事普法 离婚案件第1次起诉 争取快速离婚,确实恰当探视权 谈判技巧和律师代理策略 (标准案例示范 ) (2020-5-25结案) 玄武区离婚案件 遭遇: 委托人系男方,在婚后因家庭矛盾、分居矛盾、感情矛盾等夫妻矛盾导致感情破裂,离婚决心异常坚决但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当事人最终委托律师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维权!!!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离婚问题(此次系第1次起诉离婚) 诉讼简要经过: 法院立案2020年4月26日--法院通知调解、开庭---离婚时间:2020年5月25日,历时30天时间 南京玄武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孙金凤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每月1500抚养费 3、男方每周享有探视权一天(连续24小时) 本案核心的争议焦点有两个: 第一、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第二、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该如何确定? 本案通过半天的沟通和调解 最终各方全面达成一致,签订调解书和平分手离婚 至此本案基本达成当事人所有诉求利益。 本案律师法律服务: 1、律师对本案原告起诉核心案情进行法律梳理 2、律师书写应诉思路和证据清单、法律风险控制意见书 3、律师与法院沟通律师法律服务意见 4、律师指导当事人开庭重点和庭审言辞 5、律师集中详细准备感情破裂及其他相关律师意见 特别说明: 本案律师接受委托系孩子一岁之前 当时由于男方无法起诉,故代理律师多次与对方联系沟通协商离婚 但对方始终拒绝协议离婚,双方各项条款无法达成一致 为此律师待孩子满一周岁之后迅速起诉离婚 并且在30天左右时间快速解决了双方离婚问题、子女问题 附裁判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苏0102民初号 原告:A,男,汉族,住南京市鼓楼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女,汉族,住南京市玄武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5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A与被告B离婚;2.判令婚生子C由被告抚养,原告依法享有探视权;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本案诉讼费由B负担。事实与理由:A与B 2018年经人相识,于2018年在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19年生育一子C。双方婚前了解时间较短,婚后处理家庭矛盾的方式存在差异,2019年5月分居,致夫妻感情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A与B于2020年5月25日离婚。 二、双方未成年儿子C即日起由B直接抚养;自2020年6月起,A每月16日给付C当月抚养费1500元,至C 18周岁时止。 三、自2020年5月25日起,A每周五下午六点至七点至B住处接出C探视,每周六下午六点至七点A将C送回B处。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240元,调解减半收取120元,由A负担;A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剩余部分120元,由本院退回。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 孙金凤 二O二O年五月二十五日 见习书记员 蒋娅娜 庄荣华律师分享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