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快速离婚律师调解离婚案例-婚内从父母获取的房屋离婚怎么分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0-09-23 09:02) 点击:37 |
诉讼离婚律师成功调解离婚 【建邺区开庭一次调解离婚案】
案情介绍:
脾气越大身体越差,脾气越温福报越深。声音越大修养越差,声音越柔德行越厚。性子越急智慧越低,性子越稳智慧越深。妻子越贤夫祸越少,丈夫越仁妻子越美。子女越孝父母越安,父母越慈子孙越贤。做人要方,做事需圆,小事涂,大事清楚! 现在买房好像是结婚的一个“标配”,很多年轻人由于自己经济条件有限,父母会帮忙出一部分钱给儿女买房支持一点,但是如果涉及到离婚的话,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就很难进行分配了。那么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一、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这个要具体情况具分析和处理: 1、 父母出钱买房,如果是全款,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房本写在自己一个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 2、 婚前一方父母出钱贷款买房,写在自己女子名下,那要看婚后谁来还款,如果在婚后还是由父母继续出资还贷,那离婚时这处房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婚后是小夫妻用一方或双方的收入还贷,那离婚时房子还判归产权持有人一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对应的增值这部分,要做为共同财产,向对方支付补偿款。 3、 如果在婚后,一方父母提供了部分购房款,通常是提供了全部或者部分首付款,无论房本在哪一方名下,房屋都是小夫妻的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则依法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不能要求返还,子女一方也不能要求根据出资比例多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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