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律师真实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 【秦淮区起诉离婚案】 利用谈判技巧成功说服被告支付补偿款、欠款 律师代理技巧 2017年3月22日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女方,协议离婚后对方迟迟不愿意支付财产折价款,后又向我方借款数万迟迟不还,通过多方比较,结合庄荣华律师对于本案的离婚程序、实体判定标准、婚姻法律规定、过错的认定标准、如何保护当事人财产性权益等实战代理经验,最终委托知名南京离婚房产律师庄荣华此案,南京知名离婚专家庄荣华律师仔细研究完当事人的诉讼证据材料后决定全程代理此案。 本案由于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适用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经常户籍地在秦淮区,故本案在秦淮法院开庭审理。 承办法官:王冬青副庭长【少年庭】。 立案时间2017年2月17日,结案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历史2个月左右快速离婚 案件结果: 1、被告支付我方15万元折价款、欠款,逾期不能支付再行给付2万元违约金。 律师点评: 在第一次起诉能够灵活的运用律师代理技巧再一次争取到离婚后财产纠纷的优秀案例。 本案庄荣华律师在财产分割方面利用了独有的特殊经验技巧,极大的保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性利益,因此整体的离婚后财产纠纷调解方案策划是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重中之重。 本案我方在诉中、质证、举证、辩论等各个环节,都竭尽所能的证明我方众多酌定和法定的理由,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如何提交较多的证据顺序和清单也是本案的重点之一,本案当事人自己保存的证据也非常完整,为提供的法律意见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律师和当事人有效的配合是使得案件获取成功重要的方式。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7)苏民初号 原告:A,女,住南京市鼓楼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 被告:B,男,住南京市秦淮区。 本院于2017年2月17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与被告B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支付《离婚协议》约定的补偿款10万元、欠款5万元、案件诉讼费用500元。如逾期不付,则额外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万元。 二、原告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撤回另案原、被告之间的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 以上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世界上的事情,最忌讳的就是个十全十美,你看那天上的月亮,一旦圆满了,马上就要亏厌;树上的果子,一旦熟透了,马上就要坠落。凡事总要稍留欠缺,才能持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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