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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女方起诉离婚流程律师案例-长期分居一方不支付婚内抚养费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0-09-20 02:17)     点击:32

  在婚姻关系中,打算结束婚姻大部分都是男方,我国的女性都还是比较传统的,不到万不得已都不会主动提出离婚。但随着时代进步,人们观念的改变,也有很多女性主动提出了离婚。那么女方先提出离婚会怎么样呢?

  一、女方先提出离婚会怎么样

  女方先提出离婚,很多当事人觉得是哪一方先提出离婚就会有吃亏,财产分割就会不平等,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

  因为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所以在实际的诉讼审判过程当中。任何一方先提出诉讼请求,在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费、过错损害赔偿、是否能够一次判离。这些都不会有任何的影响。也就是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任何一方都有主动提出离婚的权利,并不会因此而受到各种影响。

  二、怀孕女方能提出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一规定说明三个问题:

  1、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请求。也就是说,在上述时间内,男方没有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

  2、女方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离婚的请求,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受理。

  3、男方在上述时间内的离婚请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提出,并经人民法院确认有必要时,才可以受理。这就不难看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明确对妇女儿童的保护。

  三、女方起诉离婚应满足哪些条件

  1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2、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南京离婚律师指导
   离婚抚养权标准案例示范 
2019-8-29结案)
   玄武离婚案件 

 


遭遇:
     双方因夫妻矛盾长期分居,男方与女方几乎在很长的时间之内不见面沟通
     孩子由我方一直单方抚养,对方也未足够支付婚内抚养费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维权!!!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抚养权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法院立案---法院通知开庭---2019829日彻底离婚

南京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庭长邵小波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抚养权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
   3、对方补齐前三个月抚养费
   4、双方各人名下财产归个人所有

律师法律服务:
1、律师立案
2、律师书写起诉书和感情破裂证据清单
3、律师与法院通过送达或公告
4、律师提供被告其他地址父母电话和父母地址
5、律师指导当事人开庭重点和庭审言辞


本案插曲
被告一直拒绝法庭电话,拒绝法院的文书送达
最终我方提供了很多与被告有关的地址协助法院送达
最终被告其中一个地址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935分开庭之际姗姗来迟
最终通过律师的努力和法庭的审判,各方达成离婚一致。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的主要诉讼请求得以满足
不少离婚案件在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基础上
第一次到法院诉讼都得到了快速离婚的解脱。

附司法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苏民初号
    原告:A,女,汉,住南京市江宁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A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B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调解结案。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孩子随原告A共同生活,原告B20195月起每月向被告A支付小孩的抚养费3000元,直至小孩18周岁止。
     三、双方各人名下财产归个人所有,双方无夫妻共同债务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0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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