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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律师毕业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最后学历为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硕土士学位。 1992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并取得了律师资格,1993年开始了律师生涯,1994年成为市法学会会员,1996年成为省法学会会员,2000年成为中国法学会会员。
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共办理刑、民、经等案件300余起,参加非诉讼活动80余次,效果非常好,在当地享有较高的声望。先后担任外企远东锦星化工有限公司、高升镇、新兴镇等镇政府、石腊厂、意丰肉联加工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和农电局等国企十余家法律顾问。在长期的司法实践活动中,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视客户的利益为己之利益,誓死捍卫法律的公正和尊严!所以从办理第一起案件起至今每起案件她都会抱以极大的热情,经常是急客户之所急,谋客户之所利,解客户之所难! 以后她将继续竭诚为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除办案外还为社会讲授法学课,系统地讲授过:①刑法;②经济法学;③劳动合同法;④宪法;⑤行政法;⑥行政诉讼法;⑦合同法;⑧刑事诉讼法;⑨刑法总论;;⑩刑法各论;⑾公安学基础理论;⑿法理学;⒀国际法教程;⒁商法;⒂法制史等课程。还讲授多个专题,有《新刑法讲座》、《婚姻法热点聚焦》、《合同法讲座》、《婚姻法继承法》、《行政处罚法》、《刑法的几个重大问题》、《依法处罚》、《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悬在公务员头上的一把剑》、《宪法修改的几个重大问题》、《树立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新公司法的几大亮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项目法治政府》等课。自工作以来至今共撰写并发表论文 53  篇,其中国家级论文3篇;省级论文20  篇;市级论文 25篇;调查报告5篇。在参加省、市学术会议上,有 17   篇论文获奖。

  主要的科研情况一览表
国家级
1、 《国有企业改革心须以法律为保障 》  十三省法学会  2001  论文 独著  5000字   二等奖 
2、《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建设 》97年 中国当代改革开放系列丛书《世界之交的思索——当代领导干部文集》    论文 独著  3000
3、《法律要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96年  中央党校《理论与实践文集》 3000字   论文   独著       

                      省级 
 
4、 《论逻辑方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应用》96年中国逻辑学会《论文摘要汇编》3000字   论文   独著  
5、《浅谈保证担保方式的完善》  96年 省党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3000字   论文   独著 
 6、《论腐败与犯罪》96年省毛泽东思想学会 3000字   论文   独著  
7、《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必须以法律做保障》98年 辽宁省经民法学会二等奖5000字   论文   独著 
8、《试谈行政案件执行难》2000年省党校法学会二等奖3000字   论文   独著 
9、《析交通肇事后肇事者逃逸致人死亡肇事者的主观心态与罪名定性》2000年省刑法学会评为一等奖4000字   论文   独著 
10、《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以法律不保障》2001年十三省法学会录用5000字   论文   独著 
11、《夫妻忠实义务之我见 》   辽宁省婚姻法学会     2004     论文  独著   4000  三等奖    并收编在优秀论文集里
12、《 如何从源头上根治司法腐败》   辽宁省社科联   2001   论文独著  优秀成果、辽宁省法学会  6000  二等奖
         
13、《浅谈社会保障的市场的运行机制的完善 》     2003     论文独著   辽宁省法学会 4000  一等奖
         
14、《刑事轻缓政策乃构建和谐社会之必须》   2005    辽宁省刑法学会   2005   论文      独著     3000  二等奖
15、《 司法实践中应允许被告自愿行使抗辩权》   2005    省经济法学会   论文   独著  5000   二等奖  
16、《  关于当代中国村民自治制度研究 》    2006     辽宁省委党校法学年会    论文 
   独著   5000
         市级
17、《对遏制腐败的两点看法》     盘锦市党建研究会    2002  论文   独著   3000  优秀论文
18、《 宪法修正案完善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2004  盘锦法学    论文      独著  3000   
19、《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2004  盘锦法学   独著   4000
20、《   对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措施的调查 》  2001   党校调研文集  调查报告   独著  6000    
21、《   政治文明与依法治国方略 》  2003    盘锦论坛   论文    独著      3000  
22、《  对我国建国后历次宪法制定和修改情况的回顾 》  2004   盘锦论坛   论文   独著      2000
23、《  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调查 》  2003   党校调研文集    调查报告   独著    5000 
24、《  关于壮大盘锦中小企业群的基本对策研究》  2002  党校调研文集  调查报告   合著  3000  
25、《 和谐社会之必须__轻缓刑事政策》    2006  盘锦论坛   论文  独著   2000
26、〈〈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透视中国违宪审查制度   2004    盘锦论坛  独著   4000    
  联系方式: 13942720502 谢绝电话咨询 可相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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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律师在不同时期服务的侧重点不同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3-01-08 10:54)    点击:709

从市场意义上讲,房地产律师的真正的法律服务应该是从1993年开始。在这个过程中,律师的核心业务就是给他们起草销售合同和现场谈判。再延伸一点业务,就是等交房以后帮其办理房产证。

到了19951996年的时候,中国各大银行把按揭制度引进房地产业来,又给律师多开辟了一块业务—按揭服务。根据银行的要求审查购房人的申贷资格,然后把各种文件整理整齐以后,出具法律意见书,建议银行哪个资格是行还是不行。在2000年前后,按揭业务做的很红火,出现了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比谁手宽,谁有力度;而不是像现在,比谁手紧,谁更严格。当时是你给他七成,我就给他八成,你给他25年长贷,我就给他30年。那么你要审查他什么文件,我什么文件都不审查。当时很多银行的业务员,到处去拉业务。有的直接找开发商,甚至有的直接找律师。律师借机提出有偿办理按揭手续的业务。这样就给律师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发展房地产业务的空间。这也暴露出了我们这个行业自身不太成熟的地方,很多律师,叫律师,实际没本。连司考资格当时都没有过,就被律师事务所派到一个楼盘里常驻。

后来到了2007年,因为民众的声音,社会各界人士不良反应特别多,就是针对于为什么我向银行借钱,你还要让我交按揭律师费?因为不是我主动找律师,是你强迫我去找你指定的律师。这种反应集中了以后,在20071月,银监会、律师协会等等联合发文,就把强制性让老百姓交按揭律师费的事儿给取缔了。

大家又开始研究律师服务的品种,律师服务的品种除了开始的销售,按揭,开发贷、拿地的谈判,延伸到了股权转让,项目转让,然后股东争议,项目管理,招投标,建筑。

尤其是发现在整个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基本上都会出现结算纠纷。建设期两三年一结束,发包商与承包商、承包商与业主,结算整个工程款和质量上经常会发生不愉快。为其解决这是房地产律师专业性比较强的一块业务,才使房地产律师真正有了用武之地。

由于房地产律师与开发商,是一种法律顾问关系,或者说一种项目服务的关系。所以会天然的延伸到结算纠纷这一块。结算纠纷中很多是工程技术问题,一些条款的变更会不会引发合同价格的变动,这个洽商会不会引发索赔责任的产生,都会出现最终影响价款的因素。一方有过错的好解决,多数为双方混合过错。那么到底是谁违约在先,有时是很难说的清楚。那么无论是到仲裁,还是到法院,在专业技术问题上,这两家往往也会指定第三方鉴定机构,或者评估造价机构来重新鉴定。

这样的一来单纯依靠法律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建筑工程学的专业人士来配合。于是在律师队伍中就逐渐出现了复合型人才,学法律的,还要学建筑工程,学建筑工程也要自学法律然后参加司考干律师。

到了2007年,整个房价开始飙升。飙升以后的结果,就是以前买房的赚钱了,没有买房的开始叫骂了,开发商所占有的资金成本越来越高,地王现象频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出现了不统一,中央政府希望控制,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倒希望整个市场有更火爆的发展,地方财政的收入,主要依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回收—土地财政出现,这样一来受利益趋动中央的政策老是被地方变通。随着土地成本的不断增大,建安成本的不断增大,在整个销售政策上的不断的控制,这就给我们律师提供一个空间,如何有效解决开发商资金压力。它的资金压力是什么业务?就是金融业务,房地产金融业务,实际上是未来很大的一块业务。

2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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