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11 14:31) 点击:436 |
工程监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监理的程序: 1、施工单位进场后须向项目监理部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报送施工单位项目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年龄、任职、职称、资质)以及特殊作业人员名单(附:岗位证书),并申请开工报告。 2、施工用各类材料与设备,均需向监理部监理报送样品、材料证明、实验报告和有关技术资料,进场的抽验、复验必须有监理见证取样,经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方可使用。 3、监理工程师对每道工序的操作及质量进行巡视、旁站、检测等监理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在每道工序的操作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于每一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自检、互检,并进行报验,将自检资料及测试资料送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认真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并将隐蔽自检资料送交监理工程师审验。 5、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试验、检测、调试报告。 6、现场出现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不得瞒着监理工程师自行处理。 7、监理工程师具有事前介入权,事中检查权,事后验收权,质量认证和否决权,以及经济签认权。 8、施工单位应遵守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如有异议时,应提出书面申述,否则监理工程师可以不承认该部分工作量。 9、每月完成工作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逾期不进行申报的,监理工程师不再受理,监理工程师收到报告后,七日内完成复算工作,总监签认后报业主付工程款。 10、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按规定上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将协助施工单位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11、施工单位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过认真自检,认为符合交工条件时,可向项目监理部提交验收申请,经项目监理部复验认可后,转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12、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前七天,应将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 知识拓展: 监理工作的原则: (一)符合性 根据本工程德特点、环境条件、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来审查承包单位的实力和管理水平,审查的标准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文件等实际情况。 (二)全面性 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忽视任何一个环节或者某个子系统。必须重视所有环节链。否则影响计划的顺利实施。 1、实现全过程的管理: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实施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工程招标与采购,工程施工与安装,竣工验收、设备系统调试,试验与运行(试车),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展开监理工作。 2、实现全方位管理:对项目功能目标、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环保目标、风险目标等进行总体控制、实施预案指导、跟踪控制、验收评审,保持项目总体目标受控及协调优化。 3、实行科学化管理:通过信息中心,收集整理全过程管理中的信息,各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情况等方方面面的信息,准确及时的在项目网络上传递,使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都能随时上网查阅,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的动态,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使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三)监理合同和总承包合同 监理合同和总承包合同是实施监理的重要依据,必须按照合同条款来安排具体工作计划,并且要对各项约定的目标进行详细分析,弄清招标文件内容和招标人对监理服务深层次的要求,全面理解招标人的意图。 (四)符合计划的弹性要求。 项目的计划是建立在预定的项目目标和实施方案、以往工程的经验、环境状况以及对将来合理的预测基础上的。在实际工作中计划受到许多方面的干扰,需要及时把实际进地、实事求是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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