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李林芳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交通事故诉讼应提交的材料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4-10-09 11:29)    点击:276

  1、当事人以交通道路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决定,如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还应提交上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2)公安机关作出的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3)在公安机关调解时,双方经调解已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另一方不履行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

  (4)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终结书。

  2、对自己主张的赔偿项目、数额、当事人还应提交下列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2)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

  (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鉴定,简称“三费”鉴定。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4)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5)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李林芳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林芳律师,李林芳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李林芳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53661380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李林芳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太原律师 | 太原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李林芳律师主页,您是第2460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