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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玉
李景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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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030899113437
  • 资格证号:
  • 地区:河北-廊坊
  • 手机:13832609876
网站公告

李景玉主任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河北李景玉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担任廊坊市政协委员、廊坊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廊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副主任。

李景玉律师,2008年被廊坊市司法局、廊坊市律师协会共同评为“廊坊市十佳优秀律师”称号;2012年被廊坊市人民政府评为“廊坊市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标兵”称号;2013年被廊坊市司法局评为“2013年度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李景玉律师现受聘担任的社会职务还有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廊坊市信用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廊坊市工商联合会特聘律师、廊坊市律师协会青年委员会主任、廊坊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廊坊日报、廊坊都市报、廊坊电视台法律专栏特约嘉宾。

    李景玉律师现担任的顾问单位主要有: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河北汇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廊坊科森电器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油气井测试分公司;河北容祥担保有限公司;廊坊市旅游局;廊坊市规划局;廊坊市规划设计院;重庆天赐温泉集团固安天赐京南温泉有限公司;香河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清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三乐金属涂装有限公司;廊坊中油郎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坊龙海木业有限公司;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廊坊市京安专修学院;廊坊市明尚商贸有限公司;廊坊市明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市明尚投资有限公司;华润廊坊医药有限公司;廊坊市迎宾馆;廊坊市钜晟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廊坊市中谷粮保设备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原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廊坊银捷工贸有限公司;廊坊市富泉塑粉有限公司;廊坊市金箭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李景玉律师执业竞争原则:以对法律的精准理解,用最专业的技巧和丰富经验为委托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李景玉律师业务专长:专业为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公司并购、重组、股权结构调整等非诉法律业务;代理疑难民事、商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人事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等。

  联系电话:0316-2185589/13832609876

电子邮箱lijingyu001@ali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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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约,哪些赠与的财物需要返还?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4-12-11 04:30)     点击:229

案情:
  何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相识并订立婚约,后何某通过介绍人交给张某彩礼现金6600元,何某为张某购买了三金,手机等财物。后双方及家人在商量结婚事宜时发生矛盾,致使双方婚约解除。何某要求张某返还彩礼及为张某购买的其他财物。张某对鞋、衣服等不持异议,但对收到三金、手机不予认可。后何某起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何某认为:我赠与对方的任何财物都是基于登记结婚,但是现在对方与我解除婚约,所以应将我赠与她的所有财物都返还给我。
  张某认为:对方赠与我财物,并已经交付给我,就不能再撤销了,而且在订立婚约期间我还付出了我的青春呢。
律师解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上所谓的彩礼仅指直接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大宗财物,而对于与之相关的吃饭、见面礼及其他小额财物均视为一般赠与,婚约解除后不得要求返还。所以,双方解除婚约后,张某应将收受的彩礼返还何某。包括礼金、手机、三金等大宗财物,但是衣服、鞋等小额财物就无需返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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