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做工不拒绝算雇佣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1-09-13 11:30) 点击:469 |
村民戴某受外甥有偿委托,提供10车石头用于建筑。戴某邀请李某到某石场采石,随后,得知情况的村民湛某也主动要求去石场做工。湛某到达石场后便开始与李某一起撬石头,戴某则坐在石场对面监工。后来,湛某突然翻倒在石堆中,造成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6月,湛某的亲属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赔偿之诉。湖南省平江县法院审理此案后,酌定事故责任比例为戴某负担70%,湛某负担30%,判决戴某赔偿湛某家属5.6万余元。 分析: 戴某未采取制止等明确的拒绝方式拒绝湛某挖掘石头,其实质上默许了湛某为其从事劳务活动。因此湛某与戴某之间的关系为雇佣关系。湛某在撬石头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帽,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受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失,因此可以减轻戴某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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