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黎飞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寄养、收养和过继的区分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3-08-24 16:05)    点击:72

寄养、收养和过继这三种情况该怎样理解?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寄养、收养和过继三种情况的区分。详情请看以下介绍。
 
  一、寄养是指生父母因特殊原因在一定时期将子女交给亲属或朋友抚养的情况。其特征是:父母子女关系明确且不改变原父母子女关系;为暂时性的寄居行为。《收养法》规定,孤儿或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寄养不属于非法收养。http://www.whlssw.com/
 
  二、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的行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
 
  三、过继是中国民间的习俗。司法部《关于办理几项主要公证行为的试行办法》司法部司法公字(82)71号出台以前,按民间习俗已形成事实收养的,可予承认。1982年以后,民间的过继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司法部(1993)125号文件办理的事实收养公证,只是对非法收养行为既成事实的证明,不能以事实收养公证反证事实收养行为的合法性,更不能以此为由免除计划生育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理或处罚责任。

[本文来自:法律快车 www.lawtime.cn]http://www.whlssw.com/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黎飞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黎飞律师,黎飞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黎飞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7121958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黎飞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武汉律师 | 武汉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黎飞律师主页,您是第12798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