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计划经济时期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执行上级机关的有关文件出现偏差,造成了当事人的人事、工资和户籍关 |
请问:计划经济时期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执行上级机关的有关文件出现偏差,造成了当事人的人事、工资和户籍关系,长达二十三年无法落实,成为永久的伤害。在发文的上级行政机关撤销后,没有了监督单位,无法检查纠错,请问,此种情况当事人除可以请求国家信访局上报国务院形成国家最高行政行为外,是否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与单位提起民事诉讼? |
地区:上海-上海 分类: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提问时间:2016-08-14 18:08:32 |
提问者:hupengji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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