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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免费美容”却“被消费”1600元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1-03-04 06:10)     点击:618

                           女生“免费美容”却“被消费”1600元

可诺丹婷美容机构在被投诉消费欺诈后退款1000元消协提醒当心“三连环陷阱”
大江网  2011-03-04 02:23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http://jxfzb.jxnews.com.cn/system/2011/03/04/011600498.shtml
 
    日前,本报接到在南昌县莲塘读高三的吴同学的投诉电话称,2月27日,她与同学在南昌市步行街逛街时,被街上散发的“免费美容”的传单吸引了,跟随发传单者进入了一家名为香港国际可诺丹婷美颜美体连锁机构(以下简称可诺丹婷美容机构),在接受了一些美容服务后,吴同学在未被告知产品价格且产品需要另外收费的情况下,“被消费”了1600多元。
遭投诉的可诺丹婷美容机构
  消费投诉
  高中女生“免费美容”“被消费”1600多元
  “一男子塞了一张传单给我,说他们美容院正在推出免费美容的项目,凭这张传单就可以前往该美容院享受免费美容服务。”吴同学称,正是传单的宣传作用,她和一位同学走进了这家可诺丹婷美容机构,一进店她和同学就被分开,由不同的工作人员安排在不同的房间接受美容服务。
  吴同学说,在接受美容前,可诺丹婷美容机构对她们信息进行了登记,包括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在美容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她们有一定的消费能力时,便开始推荐产品。
  “工作人员称我面部需要排毒,只需要200元就可以做一次。”吴同学表示,当时自己听到需要排毒的确被吓到了,所以就同意接受服务并签字确认了,随后,通过POS机刷了200元。但让她觉得冤的是,工作人员并没有在该排毒项目结束时提示她,而是自行介绍一些产品供其使用,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她提供了一套2000元的产品做美容服务,其中大部分在现场打开使用,而她却以为这仍属于200元范围内的赠送服务。
  “美容结束后,当工作人员拿着票据要我交钱时,我才慌了。2000元相当于我四个月的生活费!”吴同学说,对方以产品已被使用无法退货为由,要求其必须购买。在与美容院僵持了近一个半小时后,退掉了部分未使用的产品后,最后刷了1615元才得以回家。
  商家回应
  对收费项目作了说明不存在欺诈
  昨日,记者陪同吴同学来到位于胜利路金麟大厦7楼的可诺丹婷美容机构,该店店长胡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事实并非如吴同学所说,她强调自己的工作人员已按照宣传单上的免费美容的项目为其提供了服务,而对于需要收费的项目工作人员也作了说明,不存在消费欺诈。
  但同时,胡平也表示,当天工作人员介绍产品时的确存在疏忽,有一些产品未明示价格,而这些产品已由工作人员自行购买回家了,未给吴同学造成损失。她认为,吴同学是自愿接受服务,自愿刷卡消费的。并强调,若消费者遭遇消费欺诈怎么会刷卡消费呢?
  调解结果
  消费者保留产品美容院退款1000元
  虽然双方各执一词,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其中任何一方的说法准确性。但作为无经济收入的学生愿意一次性花四个月的生活费做美容一事,让一同随行的南昌市子固路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怀疑。但胡平却认为爱美是女生的天性,女生消费往往属于冲动型,这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他们的顾客大多数是在校学生。
  记者在可诺丹婷美容机构看到一叠护理登记表,据粗略统计发现,消费者年龄普遍在18~24岁左右,其中有7成以上的消费者是学生。但胡平却称这是美容机构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投诉,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最后,经过工商部门的调解,可诺丹婷美容机构与吴同学签订了调解协议,吴同学已购买的产品由于使用过无法再次销售,产品由其保留,可诺丹婷美容机构与吴同学终止会员服务关系,并退还1000元现金。对此,吴同学表示满意。
  针对此事,南昌市子固路工商分局的涂远强表示,吴同学的遭遇是一例典型的消费纠纷。目前,工商部门对可诺丹婷美容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不得以免费服务等形式误导消费者消费,同时,对于商家宣传上打出“国际连锁机构”等字样不符合规定,要求立即更正去除“国际”字样。
  维权顾问
  应对消费欺诈要注意保留证据
  所谓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那么当消费者遭遇消费欺诈时,该如何应对呢?
  江西添翼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指出,消费者具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在遇到消费欺诈时,消费者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五种途径维权。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李律师提醒,消费者应该擦亮自己的双眼,一方面需要加强相关产品与服务知识的了解,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低价或者免费承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此外,还应该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平常注意收集保留证据,一旦遭受消费欺诈,就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警示
  “免费美容”后的陷阱
  日前,南昌市消费者协会根据几年来有关美容投诉的案例,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揭穿美容院免费美容后面的三连环陷阱。
  第一步,用“免费”大旗做诱饵。很多美容店都会赠送一些免费护理卡或打折优惠卡,用免费大旗招揽顾客上门。
  第二步,和声细语聊出底儿。虽然是免费,但服务员仍然会招待周详,借着做护理的时间与你东拉西扯,让你在不知不觉中放松了警惕;最后向你推荐所谓的特效产品。美容师在跟你聊熟后,便会在你的脸上使劲挑毛病。
  第三步,建议你选用某种特效产品。称效果会更好,而选用这些所谓的特效产品自然是要花钱的。
  另外,美容院让你选择一项免费美容服务时会叫你在服务项目上打勾或签字,其实这是陷阱,一旦消费者投诉,他们会说这些美容项目是通过消费者同意的。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尽量去信誉好、证照全的美容院,一定要索取发票,发票是保护你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证据。
  新闻延伸
  美容行业六大问题
  目前,美容行业良莠不齐,许多消费者反映美容行业陷阱不少。总结以往投诉案例,罗列了六大美容陷阱以警示消费者。
  1、夸大宣传,有的美容院为推销化妆品宣传。例如,很短的时间将您的斑去掉使皮肤很细腻,里面绝对添加了大量的铅汞等有害的化学物质。
  2、虚假“知名品牌”假冒国家政府名誉,欺骗消费者。
  3、不保险的会员卡,不安全的美容消费环境。美容院为招徕顾客,多实行会员卡制,采取预付费消费。美容院钱到手后,然后溜之大吉。
  4、美容院卫生不达标,美容师未经培训、体检就上岗。
  5、擅自开设医疗美容的服务。审批的是生活美容,却擅自进行医学美容,例如:注射、文身、丰胸等。
  6、美容用具不严格消毒。
  互动热线
  如果你也遭遇了美容等方面的消费纠纷,或知晓美容行业的内幕,欢迎拨打本报维权热线0791-6847315,13767102025,本报将根据你提供的线索开展调查,并帮您维权。或直接登录江西法制网www,jxlaw.com.cn或登录地宝网www.tiboo.com.cn参与互动。
     文/图记者淦丹丹
 
 
律师简介:李春华(1973—),男,南昌大学统招/公费刑法学硕士,郑州大学法学学士,江西添翼律师事务所(直属司法厅,前身为南昌大学法学院1985年创办的江西省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新法制报》公益律师,江西教育电视台《真心博客》栏目特邀律师。垂询电话:15970440151,QQ:445993925http: //chunhuasuccess.fabao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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