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李超豪
李超豪律师
重庆 巴南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李超豪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健康权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2-11 14:48)    点击:275

  健康权

  健康权是指公民以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以维护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健康权包括两项最基本的内容,一是健康维护权,二是劳动能力。健康维护权的首要内容是,公民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健康,就是使自己的健康状况保持完好的状态,通过各种体育活动提高健康水平,在生理机能、功能出现不正常状况,即健康状况下降的时候,有请求医疗、接受医治的权利,使健康状况达到完好的状态或者恢复到原有状态。这些权利的行使,不受任何他人的干预和强制。健康维护权的另一项内容,是当公民健康权受到不法侵害时,享有法律保护的请求权。受害人行使这一权利,可以直接向加害人请求,也可以向有关组织请求,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能力是自然人从事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活动的脑力和体力的总和,是公民健康权的一项基本人格利益。公民享有劳动能力这种人格利益,一是有权保有这种利益,二是有权利用这种劳动能力以满足自己及社会的需要,三是有权发展这种利益,四是当这种利益受到损害时,有要求加害人作出赔偿的权利。

该文章已同步到: 未绑定新浪微博 未绑定腾讯微博 未绑定搜狐微博 未绑定网易微博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李超豪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超豪律师,李超豪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李超豪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92289382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李超豪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巴南区律师 | 巴南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李超豪律师主页,您是第2428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