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绑架人有罪吗
有一个20岁的孩子因为用了别人高利贷、后来就没有能力偿还了,他的父亲替他还了一部分、还没还清,正准备近期再还一些的时候、讨债人等不及了、就叫了两个年轻人找到这个孩子,辱骂推搡、并且还带了电棍,没收了他的手机,逼迫他再去做高利贷还他钱、跑了几个地方都没有做成,后来又逼他写双倍的欠条、这个孩子不愿写,其中有一个人就拿电棍电他,这个孩子被逼无奈只好写了;但是借条还不是写给原先人的名字,而是写给来帮要债人的、这个孩子并不认识他们两个人,只认识原来的债主,后经过当地派出所处理,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并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的法律在哪?谁能为穷苦人主持公道?难道穷人的命运就这么贱吗!
地区:江苏-宿迁 分类:民事法律- 提问时间:2018-06-13 01:05:25
提问者:ASK1528823125d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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