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览表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5-18 22:20) 点击:304 |
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赵燕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分类 内容 时间限制
管辖权争议 事故管辖权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 机关 上级公安部门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 事后报警证据提交 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 管部门处理的 事故证据从提出请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 检验鉴定 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 应在勘验现场结速之日起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时间 应在20日内完成,需延期的由设区市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可延长10日,超限的报省级公安交通部门批准。 公安交通部门得到检验鉴定结果后 应当在2日内将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3日内另行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机构重新检验鉴定并告之公安交通部门 尸体处理 检验鉴定结束后应通知死者家属 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无名尸体 10日无人认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 事故责任认定书 自勘查检验现场之日起 10日内作出 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 10日内作出 不能查获的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10日内作出 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从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 5日内作出 事故调解 事故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公安交通部门进行事故调解的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 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安交通部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 10日 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受伤从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 10日 事故诉讼 对人身伤害提起诉讼从知道应当知道之日起 1年
民事诉讼一般的诉讼时效为 2年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 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上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三个月内审结
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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