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强制车险费率高于商业三者险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5-13 22:23) 点击:116 |
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赵燕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保险费率高于现有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费率,且利率浮动将和车主交通违章情况挂钩。昨天,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施行后,未投保或未放置保险标识的机动车将被交管部门扣留并处以相应罚款,而因手头商业三者险未到期的车主,7月开车上路时也应随身携带保险单,以免被交管部门扣车或处罚。 7月开车需带车险保单 虽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条例》施行后,已经投保商业三者险但未投保强制险的车主,应随身携带商业三者险保单或相关证明。因为根据《条例》规定,交管部门将扣留未投保或未放置保险标识的机动车,并对未投保的机动车主处以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而未放置保险标识的车主,将被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费率高于现行商业险 “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水平,将比现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有提高。”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说,自 此外,由于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主要来源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定比例的保费收入,也将导致强制保险费率提高。对于保监会的说法,各大财险公司并未发表过多的意见,但是部分公司车险经理表示,由于商业三者险“便宜”且在《条例》施行后并不马上作废,预计条例施行前现行的商业三者险的销售会有所增长。 费率浮动与违章挂钩 “实行费率与违章挂钩的浮动机制,首先要建立保险信息与道路交通违章信息共享机制。”北京市保监局新闻处工作人员表示,早在两年前北京市便有了车险风险信息库,目前保监部门正根据《条例》与交管部门沟通以完善这一信息库,预计在7月前可完成。 根据《条例》规定,强制保险费率水平与交通违章行为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经常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保险费率的具体标准目前正由保监会会同公安部门制定。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董波说,通过建立这样一种“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可以利用费率经济杠杆的调节手段, 提高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转自:中律网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