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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保险理赔彰显人性关怀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5-10 18:24)    点击:98

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赵燕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近年来,随着购买保险的人士日益增多,保险赔付也急剧上升。今年上半年,仅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的保险赔付就有17460件,给付总金额达5533.98万元,这两个数与去年同期比分别上升了18%和48.44%。保险的理赔不断增多,彰显了保险保障的功能,同时体现了人性的关怀。

  

  保险公司要为自杀者买单?

  

  从事个体经营的王老板生意日渐惨淡,加之各种债务无法追回,他一时想不开,于今年5月从8楼跳楼自杀,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及时给付王太太20万元的赔款。原来早在199810月,王老板就购买了平安康泰保险。20万元保险赔款,为这个濒临绝境的家庭重燃生活的希望。

  

  人寿保险一般只保意外和疾病,怎么自杀也可以赔呢?不少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这正显示了保险理赔的人性化。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理赔部吴经理解释说,不少国家包括我国在保险条款中对自杀都有时间上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特定的期间内(通常为签单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自杀,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只限于退回已缴纳的保费,2年后就不把故意自杀列为除外责任,保险人仍应给付保险金,其原因在于人寿保险的主要目的是向受抚养者提供保障。此外,由于自杀是死亡的原因之一,编制生命表时已考虑了这个因素,保险费的计算正是以生命表为依据。把自杀这一除外责任限制在2年内主要是为了减少逆选择,防范蓄意自杀者购买人寿保险。

  

  投资型保险也可获高赔付

  

  前两年,具有投资及保障双重功能的投资型产品热销,由于投资收益并不理想,不少客户开始要求退保。“其实,不管分红险还是投资型保险,其保障功能是不可忽视的,为追求高回报,盲目的退保,不仅客户会有一定的损失,而且失去了保险保障,从长远看,投资型保险的保障与投资相得益彰。”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目前投资型保险的抗跌性远远超过股市,而其保障功能又是股票不可及的。平安大连分公司曾就投资连结保险给付了一起500万元的赔案。而在广州,黄女士的家属最近也获得了一笔26万余元保险金。

  

  保费豁免让爱延续

  

  保费豁免,顾名思义,就是在发生责任事故后,保险公司根据条款规定,投保人免交余期的保险费,保单继续有效。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今年上半年的保费豁免案件为249件,总豁免金额达671.87万元,同期比分别上升70.54%和118.14%。据了解,在大多数重大疾病保险和少儿保险条款中,一般都有保费豁免责任。业内人士认为,为儿童投保是目前一项合理的家庭理财方式,一方面保费较低,可作将来学费储备;另一方面伴随着孩子的成长和懂事,孩子也会逐渐地体会父母的殷殷之情。

  

  提前给付凸显生命尊严

  

  在大多数的寿险合同条款中,都有“生命尊严提前给付”的条款,这样既缓解治病的经济压力,又让被保险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光活得有尊严。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条款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且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为严重疾病末期,并认定其平均存活期在6个月以下者,可向保险公司申请提前支付身故保险金,申请金额以疾病身故保险金的50%为限,但申请额以10万元为限。保险公司的许多主险都附送此附加条款,不需单加费。保险公司给付生命尊严保险金后,主合同的保险金额、各项保险金给付、保险单现金价值均相应减少。

  

  在日益竞争的保险市场,保险公司在理赔条款上体现人性的关爱,在实际理赔操作中也越来越有人情味:实施理赔前置调查、进行异地通赔,与医院开设绿色通道,简易案件快速处理,设置理赔安慰天使等等。相信这一系列的举措,让保险消费者真正体验到“投保容易、理赔快捷”的服务,从而提升整个保险业的经营服务水平。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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