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 - 老年人性犯罪暴露四大隐忧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3-26 17:01) 点击:75 |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当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大,老年人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其中性犯罪案件已不鲜见。2002年至2003年间,江苏省常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60岁以上老年人刑事犯罪案件38件38人,其中性犯罪案件17件17人。据分析,老年人的性犯罪主要与以下几方面原因有关: 一、犯罪的老年人文化水平低下,法制观念淡薄。在上述此类案件中,约76%的老年人只有中小学文化程度,或是文盲。同时,由于普法教育的重点一直侧重于青少年,使一些老年人成为普法的盲区,以致有些老年犯罪嫌疑人最终都不清楚自身行为是否犯罪、犯了何罪。 二、有些老年人自控能力较差,存在倚老卖老等错误想法。他们中不少人认为,即使自己做出“过分”的事情来,人们也会因其年老而“谅解”,不会追究责任。 三、随着“空巢”家庭的增多,老年人长时间生活单调、孤独,导致了心理畸形发展,往往表现为以自我为中心、固执、偏狭等,这也是犯罪的重要原因。 四、监护人防范意识薄弱,使老年人实施性犯罪行为具备了可乘之机。由于大量农民进城务工,而农村又缺乏规范的学前教育机构,大部分婴幼儿只好随老人一起生活。这就为图谋不轨的老人提供了犯罪机会。 针对以上老年人性犯罪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大打击力度,通过震慑来预防老年人性犯罪。 二是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改善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保障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纠正其心理问题。 三是强化防范意识,尽量减少老年人的性犯罪几率。尤其农村更要加强婴幼儿托管机构建设,使婴幼儿能够在较为安全的环境下生活。此外,监护人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尽量避免被监护人遭遇侵犯。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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