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 - 犯强奸罪应处什么样的刑罚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3-26 16:58) 点击:96 |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自主权利,侵犯的对象是已满14岁的妇女。 2.客观方面实施了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谓违背妇女意志,是指违背能够正常表达自己意志妇女的意志。如果明知被害人是不能辨别行为性质的痴呆妇女或者精神病人,而与其发生非法性行为的,不论采用何种手段,也不论被害人的态度如何,均应以强奸妇女罪论。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人实施人身强制,如殴打、捆绑等,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施精神强制,如以揭发隐私、迫害亲属等相逼迫,使被害人不敢反抗。所谓其他手段,是指使用除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知区抗的手段,如使用药物麻醉、利用被害人熟睡等进行奸淫的。 3.主观方面是故意。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转自:中律网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