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 - 聚众斗殴伤人命 十一被告人被判刑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3-23 22:43) 点击:138 |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经查明, 17时许,11名被告人陆续从梅城赶到山口大桥与龙某会合后,分乘五辆小车赶往仙溪镇大溪村。18时左右,龙某一伙开车赶到刘某家殴打刘某。刘某被打后,退进房内将房门关上,大伙又将房门踢开,冲进屋里乱打乱砸,追打刘某至房屋平顶上,后刘某跳到屋后山上逃走。之后,龙某又召集大家继续寻找王某等人报复。王某得知龙某等人在其舅舅刘某家打砸后,便与其父王某祥、其弟王某辉带上三把锄头开车赶往刘某家,当车行至刘某家外面公路时,正好看见龙某等人手持木棒等凶器在找他们,三人便持锄头下车。龙某一伙手持木棒、砍刀等凶器冲上去与王某三人对打。打斗中,王某祥用锄头甩过来打对方时,被对方用木棒挡住,并将其锄头抢走,接着用锄头打在王某祥头部,王某祥被打倒在地。随后龙某与被告人贺某、严某、刘某庆、张某、龙某翔6人手持木棒、砍刀继续围着王某祥一顿乱打,致王某祥头部严重受伤。另外,被告人何某等6人先后追打王某、王某辉,致二人身上多处受伤。因有人喊“打死人了”,龙某等人才停手,并召集大家上车逃离现场。安化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设卡拦截,19时许,被告人贺某等6人相继被抓获归案。王某祥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于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贺某等人受龙某的邀集持械聚众斗殴,且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另被告人贺某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撤销缓刑。在聚众斗殴案中,被告人贺某、严某、刘某庆、龙某翔、张某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考虑到各被告人及其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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