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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 - 西安青少年犯罪出现七个新趋势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3-22 23:00)    点击:155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在校学生犯罪大幅增加,犯罪年龄每四年下降两岁,团伙犯罪暴力抢劫趋多,作案手段“成人化、凶残化、智能化……”  

 

 一家重点大学职业培训学校学生张某等6人组织的“小团伙”,专门对西安市高校谈恋爱的男女生进行抢劫。他们虽然只有十五六岁,但每次作案前均有严密分工,给社会治安造成恶劣影响。前不久,该团伙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

 

 近年来,像张某这样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呈上升趋势。一项来自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的最新统计显示:从1997年到2001年上半年,青少年犯罪案件占整个刑事案件的比例由055%上升至95%,犯罪人数比例由原来的04%上升至155%,两项统计分别增长17倍和38倍。而青少年犯罪年龄却逐年下降,从1998年至今,青少年作案平均年龄下降了2岁,由176周岁降为157周岁。

 

 816,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田引利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与前些年相比,目前青少年犯罪从年龄、群体、作案方式、手段等方面出现了七个新的特点。”

 

 ——犯罪低龄化。几年前,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龄还在17岁以上,而今年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龄却只有157岁,一些参与抢劫案的未成年人才刚刚14岁,一些刚满15岁的少年就已经参与过多次抢劫。

 

 ——在校学生犯罪人数大幅增加。问题尤为突出的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民办高中,管理较为松懈,学校、家长对学生的管理常常出现“真空”状态,学生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身旁却无人提醒约束、正确引导,最终走上歧途。

 

 ——团伙犯罪案件增多。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达23,占审结罪犯总人数的58%。青少年喜欢三五成群,在学校容易形成“小团体”,只要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容易相互影响,形成共同犯罪。

 

 ——暴力抢劫犯罪比例居首。据统计,近3年的青少年犯罪中,抢劫案件占到55%,盗窃案件占285%,其他案件占165%。

 

 ——作案方式“成人化”。青少年犯罪以往多属偶发性,作案前很少进行密谋。而近一年多来,大部分青少年抢劫案作案前均有严密策划、分工。

 

 ——作案手段“凶残化”。一些青少年犯罪不计后果,作案手段愈来愈凶,经常持刀抢劫打伤被害人,个别少年杀人后,还焚烧房屋毁尸灭迹。

 

 ——犯罪手段“智能化”、“高科技化”。一些青少年有意模仿电视、电影上的犯罪方法作案,还有个别青少年利用高科技手段,破译、盗用他人密码,窃取钱财。

 

 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激增,也引发出一系列令人深思的问题。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项统计显示:2001年上半年,该法院审判的39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其中26人受暴力文化、色情影视的影响走上了犯罪道路,占总数的666%。长期从事未成年人犯罪研究的专家指出,未成年人思想还不成熟、喜欢模仿,辨别能力差,容易受到不良文化、思想的影响,政府必须清理整顿文化市场,给青少年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为青少年成长埋下隐患。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结的6人抢劫案中的张某,出生在陕北农村,是家里惟一的男孩,从小受到父母和4个姐姐的溺爱,上学期间每月家中给的生活费、零用钱近千元,外出游玩坐出租车每月就支出150元,长期挥霍无度。放假时,他身上的钱不多了,就产生了抢劫的邪念,于是走上犯罪的道路。

 

 据了解,目前许多学校只重视分数,而忽略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大部分中学没有开设法律课,即使有的学校开设了,也多流于形式,学生没有真正学到法律知识。田法官建议,初中二年级以后学校就应该给学生开设法制课,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在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设立模拟法庭,组织学生担任法官等,通过对现实案例的模拟开庭审理,让学生更直观地接受法律教育,感受法律的严肃性。 (刘声)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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