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 - 如何防止青少年犯罪心理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3-22 22:56) 点击:69 |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据心理专家讲,若发现了青少年一些不良的心理行为表现时,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教育,防止犯罪心理先兆发展酿成犯罪。 1.青少年犯罪的问题主要是教育问题。针对犯罪青少年认识低下与是非颠倒的心理特点,应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观教育、道德教育并提高法制觉悟,以便进行分析治疗和行为矫正,使其重新做人。不应随便将少年犯投入监狱,处以刑罚,而应注重身心康复,进行再教育及人格再塑。 2.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特点进行治疗。针对那些有不良品质和犯罪心理先兆的青少年进行治疗时,特别要注意方式、方法,讲究治疗的心理效应,不要使其犯罪心理恶化,付诸实现。如果治疗的心理效应适得其反,就会使其自尊心受到挫伤,而自暴自弃、破罐破摔,造成他们对心理医生的厌恶感、对立情绪与反抗心理,从而拒绝治疗。 3.帮助青少年及时摆脱情绪上的痛苦。当发现青少年情绪苦闷时,要及时了解情况,针对病因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帮助,使他们正确对待困难与挫折,摆脱情绪上的痛苦,振奋精神,尽快康复,保持心理健康。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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