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 - 虐待在什么情况下才构成犯罪 |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3-14 08:14) 点击:102 |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恶劣”,具体是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家庭成员屡教不改,等等。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被害人由于经常地受到虐待,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的损害,或者直接导致死亡,或者因不堪忍受而自杀。 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虐待犯罪,法律规定只能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控告,由人民法院受理,如果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提出控告,则不予受理。因对这些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对行为人的处理往往涉及被害人的利益,而且这些犯罪行为也有妥善处理的条件,如经过说服、调解,被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可能会达成妥协、谅解,所以法律允许被害人权衡利弊,作出是否提起刑事诉讼的决定。 如果被害人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提出控告。“受强制”是指受到暴力的压制,如被捆绑、拘禁等。“威吓”是指被害人受到恐吓、威胁,以至于不敢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被害人的近亲属”是指被害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同胞兄弟姊妹。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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