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 - 犯故意伤害罪应处什么样的刑罚 |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3-14 08:08) 点击:100 |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有生命的自然人。损害他人健康包括损害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损害他人人体器官机能正常性的破坏; 2.客观方面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则不构成本罪; 3.主观方面是故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 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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