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 - 什么是犯罪心理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3-12 10:55) 点击:80 |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犯罪心理是指人在实施违反法律规范行为时的一系列心理活动。犯罪行为是犯罪人在其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亦即一系列心理活动的支配下发生的,并随着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变化。犯罪心理的外部表现为犯罪行为。犯罪按犯罪心理分为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 在故意犯罪中,犯罪心理的核心因素是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它是支配主体预备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动力。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形成,除了与客观环境因素有关外,也与主体的其他心理因素密切相关。如错误的认识,消极的情绪状态,不良的情感、意志品质,不合理的需要和动机结构,有害的兴趣、意志品质,不合理的需要和动机结构,有害的兴趣,错误的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和反社会的态度、不成熟的自我意识等有关。在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犯罪心理是指主体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心理。犯罪心理是主体的头脑对社会生活尤其是社会规范的消极能动的反映。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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