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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肇事撞死人自首从轻判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3-03 13:04)    点击:88

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赵燕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司机持过期驾驶证,在尚未交付使用的公路上驾车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近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司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河南省一家公司天津分公司的司机王某,持过期驾驶证驾驶客车以时速7080公里的速度,沿尚未交付使用的简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一栋居民楼前时,遇一男子步行至此。王某刹车不及,致汽车撞到该男子身体左侧。案发后,王某拨打“110”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伤者。但受伤男子终因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交管部门调解,王某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2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在发生事故后,能够积极报警和呼叫救护车抢救被害人,并配合警察勘验现场,如实供述事实经过,依法属自首,可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念其无前科劣迹,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依法对其从轻判处。

 

转自:郑州交通事故处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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