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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首部路侧停车位规范出台 路宽不足6米禁设泊位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2-22 10:35)    点击:128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赵燕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我国首部规范道路路侧停车泊位设置的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已于日前开始实施。按规定,今后路宽不足6的机动车通行道路将不得设置路侧停车泊位,人行横道、快速路主干路等也将禁设停车泊位。

 

  路内停车泊位即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标准首次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按规定,路侧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标准要求,北京等特大城市路侧停车泊位数量不能超过城市停车泊位总数的8%。机动车单行道路宽小于6的,不能设置路侧停车泊位;双向行驶的机动车道路宽小于8的不能设置路侧停车泊位。人行道设置停车泊位后剩余路宽必须大于3

 

  标准特别规定,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人行横道、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够4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等路段;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30以内的路段;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周边1.5以内的路段等不能设置路侧停车泊位。

 

  停车泊位设计分大、小两种尺寸,大型泊位长15600毫米、宽3250毫米,适用于大中型车辆;小型泊位长6000毫米、宽2500毫米,适用于小型车辆。停车泊位排列可选择平行式、倾斜式和垂直式三种,其中大型车辆的停车泊位不应采用倾斜式和垂直式的停放方式。

 

  此外,标准还规定路侧停车泊位应考虑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其数量应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的百分之二。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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