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两部门发布酒驾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2-22 10:30) 点击:104 |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赵燕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除了要接受法律制裁外,还将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根据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通知》的要求,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截至目前,北京、内蒙古、上海、福建、河南、湖北、安徽、广西、海南、四川、甘肃、青海12省(区、市)已实行新制度。 根据公安部和保监会联合发布的通知,今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浮动费率的具体标准由各省(区、市)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确定。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将加大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是利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惩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严管酒后驾驶长效机制、预防酒后驾驶发生的重要制度。 据统计,北京 2009年以来,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酒后不开车的观念也在深入人心。据统计,2010年以来,全国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交通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7.5%。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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