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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高速公路维修施工安全管理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12-27 07:22)    点击:82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赵燕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1 影响高速公路维修施工的安全因素

 

     影响高速公路维修施工的安全因素,归纳起来可以将其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主观因素是施工单位营造的,是需要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不断规范和完善的,也是施工单位要做好的主要工作。客观因素是道路交通和气候特点条件本身存在的,由于公路交通和气候条件的复杂和随机性,所以客观环境因素是难以控制的。要保证施工安全,就需要在主观方面努力,并不断认识和适应客观因素。

 

     1.1影响安全施工的主观因素

 

     (1)施工组织的因素:在高速公路上实施维修施工,需要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从施工准备、进入现场、布置设施、维护交通秩序到施工结束、清理现场、恢复交通等,每个环节的安全措施都要正确有效。

 

 经常发生施工人员对安全重要性及规范了解不深,常常存在懒惰和侥幸心理,不按标准设立标志和划分施工区。现场管理人员有时存在着特权思想,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疏忽,检查不严而引发事故。为此一定要通过教育施工人员,规范行为,严格制度以防止事故发生。

 

     (2)施工方式的因素:选择何种施工方式,可能决定施工现场周围的安全程度。临时施工时为节省时间,不愿设置过多的标志和设施,而长时间施工又希望施工区划定的越大越好,有时甚至全幅封闭。此时施工现场大了,认为安全了,其实通行空间变的狭窄,交通拥挤更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波及到施工人员的安全。因此,合理划定施工区与合理选择施工方式直接影响到安全问题。

 

     1.2影响安全施工的客观因素

 

     (1)道路本身的因素:包括路面的状态、坡道、弯道、桥梁,以及承担的交通量情况等。特别是在维修路段附近,路面的工作状况往往不会令人满意,加之行车断面狭窄,车速减慢,会造成某种程度的拥挤或暂时滞留,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不安全因素。

 

     (2)天气的因素:包括气象、季节以及由此带来的光线、视线等因素,以及行驶车辆性能及路面状况带来的各种影响,这类影响具有双重性,既有一定的规律性和预见性,也有偶然随机性。施工单位要以根据经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将此类影响尽可能减小。

 

     (3)交通方面的因素:这方面的因素是最难以把握和控制的,它包括行驶车辆本身的技术性能、行驶状态和载重情况等。除此之外,还包括驾驶员的因素,如驾驶员的技术水平、经验、工作状态。

 

    2 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多数情况下,高速公路的维修施工是在不封闭或不完全封闭交通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所面临的安全问题比较复杂,随时随地会由于意想不到的原因出现安全问题。高速公路的维修施工经常移动作业,安全问题容易受到忽视,有关安全标志设置的程度也不如固定施工时那样鲜明和醒目。因此发生安全问题的机率也比较多。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要特别注意这个环节,严格管理,为施工人员创造更好、更安全的施工环境。

 

     做好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首先要按照公安部《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道路标志与标线》等标准组织施工,针对施工实际和面临的具体问题制定可行的安全措施:

(1)警告区、缓冲区、施工区总长不得少于1500,该区间内统一设置“前方施工”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前方车道变窄”标志、“禁止通行”标志、“导向”标志及“限制速度”标志、“改道”标志等。标志牌按GB5768-1999标准制作。缓冲区应设置路障、隔离墩,夜间设置警示灯。

 

     (2)施工区是施工人员作业和施工物资堆放处,施工物资必须整齐堆放,不能过高和占用过往车辆行驶车道,施工区与车道间也一定要设置隔离墩;终止区长度不应小于50,在终止区的末端一定要设置解除标志。

 

     (3)若需要在夜间施工,应在上游过渡区内设置黄色频闪警视信号,施工区内设置充分照明灯。一般禁止夜晚、雨、雾等不良天气施工。

 

     (4)参加施工的人员,穿反光警示服,现场派专职安全人员管理,进行巡视检查,查看有无人员违章,交通标志信号是否按规定摆放等。

 

     (5)施工全部结束时,先将施工区清理干净,然后逆车流方向快速拆除所有标志。

 

    3 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

 

     高速公路维修施工的安全管理最主要的是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在目前的施工状况下,人工作业仍占有一定的比例。特别是非技术工种人员参与施工,包括临时工、民工队人员,这部分人往往不了解在正运营高速公路上施工的特点,他们对可能面临的危险没有足够的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加强施工区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和紧迫。在上岗前采取现身说法教育,宣传制度和纪律;在现场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苗头后严肃处理,往往能收到明显的效果。再就是做好过往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也是十分必要的。在施工口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语、警示标志,采取发布临时封闭公告、交通导向信息,利用公共媒体宣传高速公路行车特点和安全常识等,提醒过往的车辆注意交通安全;在临近施工区,道路断面压缩、车辆比较拥挤,需要避让而又来不及避让时,若采取措施不当,很容易发生事故。高速公路施工区附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绝大多数是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

 

    4 结束语

 

     高速公路维修施工的安全管理,是全员性的安全管理,除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外,应与交警、公路路政管理等部门紧密配合,为从业人员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施工安全。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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