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三步走”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12-20 14:43) 点击:70 |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赵燕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当在马路上遇到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办?按照交警的建议,当事人应遵循“一定位、二撤离、三处理”的程序处置。即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画下轮胎位置后,在3分钟时间内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随后双方再自行协商,并通过合法的途径向保险公司索赔。协商解决不了的可再报警。这种轻微交通事故的自助“私了”,不仅可以为当事人节省下时间,还可以避免影响道路交通。 自行协商处理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第一步:当事人应先互记下对方的车辆号牌、联系电话,确认基本事故事实及成因后,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第二步: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报案号,相互查验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检验合格标志等,再由任意一方当事人填写“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名。 第三步: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协议书》,相互约定时间及服务点(保险公司),于24小时内共同前往快处快赔服务点办理理赔手续。 交通部门如何处理当事人不自行撤离的现场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责令其撤离,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的其他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当事人按规定撤离事故现场的,交通警察对当事人除本规定第五条规定情形外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再给予处罚、记分。 应立即报警,等候交警处理的交通事故 车辆无号牌的;无驾驶证驾车的;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驾车的;一方逃逸的。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是否也应快速撤离现场? 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车辆能够继续安全行驶的,执勤民警应当立即指令当事人将事故车辆移至高速公路的收费广场、服务区、加油站等安全地点。 车辆不能移动的,值勤民警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后,通知拯救车辆及时到场将事故车辆拖至上述安全地点。 对发生在内环路上的轻微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应当指令当事人将事故车辆移至内环路以外等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再按照快速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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