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男子自行车刹车无效撞死行人被判交通肇事罪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12-15 21:18) 点击:179 |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赵燕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从遂宁来的吕长军在成都街上骑自行车违章,将一个横穿马路的行人撞死,近日被锦江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据悉,这是我省首例因骑自行车撞死人被判处交通肇事罪的案例。 新闻背景:今年9月14日下午,吕长军骑自行车搭载箩筐以及妻子潘某某,由成龙路方向沿石胜路右侧非机动车车道往成仁路方向行驶。下午3时30分,吕长军行至石胜路包江桥村委会前,将横穿马路的徐某某撞倒,徐某某当场死亡,吕长军及潘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机关对吕长军所骑的自行车检验后确认箩筐宽度为90厘米且刹车制动无效,据此认定吕长军明知所驾自行车刹车无效而上路行驶且超宽载物,行驶至交通事故地点遇下坡时无法控制车速,在几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第1款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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