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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汽车撞摩的乘客受伤 责任司机赔全部损失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12-13 12:39)    点击:220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赵燕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近日,海淀法院宣判了一起因汽车掉头未避让正常行驶的小摩的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汽车司机唐先生赔偿小摩的乘客宋先生医疗、住院伙食补助、误工等费用4.3万余元。

 

  2005416945,在昌平区回龙观轻轨路附近,唐先生驾驶小客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由东向南掉头,唐先生的车未让正常行驶的谭先生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先行并撞到摩托车前部右侧,造成乘摩托车的宋先生受伤。昌平交通支队认定,唐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宋先生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股骨粗隆间骨折。

 

  法院经审理认为,唐先生作为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人,应对由此事故所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宋先生乘坐的摩托车是否是非法运营车辆并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故摩托车的驾驶人谭先生对宋先生的经济损失无赔偿责任。现宋先生因交通事故致伤,其要求唐先生赔偿医疗、住院伙食补助、误工、营养、护理、交通、残疾辅助器具、鉴定、残疾赔偿、精神抚慰等费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其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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