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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权利和义务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11-28 22:07)    点击:87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赵燕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评定人权利和义务

 

  1 评定人权利

 

  1 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2 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3 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4) 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2 评定人义务

 

  1 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2 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3 回答事故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4 保守案件秘密;

 

  5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6) 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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