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一起车祸当事双方联手质疑交通认定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11-26 21:58) 点击:82 |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赵燕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原来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近日,司机陈刚(化名)接到市交管局下达的《关于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后,长舒了一口气。 黄陂人陈刚,是某汽车运输公司司机。去年1月23日晚,他驾驶 小货车,不慎将行人李兵(化名)撞倒。事发后,陈刚未及时找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鉴定。 同年2月10日,市交管局武昌大队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刚违章驾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全部责任。 陈刚不服,认为出事时曾有一辆摩托车倒在现场,因此摩托车车手和行人李兵都有责任。 同时,李兵所持的法医鉴定也不能确定他的伤势是陈刚肇事所致。 去年8月,李兵将陈刚及其单位以及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武昌区法院,索赔18万。 武昌区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未予采信。去年12月,李兵与陈刚一起向市交管局提出交通事故复核申请。 今年2月12日,市交管局下达了《关于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认为“此事故的调查取证部分关于肇事车发生事故过程的基本事实没有查明”,决定“撤销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并责令武昌大队在收到此决定10日内重新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小贴士】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一方不提出调解申请的、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各方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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