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公司治理律师 - 企业兼并协议公证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11-10 22:01) 点击:69 |
企业改制公司治理律师—连会有律师: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企业改制、并购、重组、公司制理的法律业务,为顾问单位提供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协助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完成国有产权界定,代理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处理国有产权方面的纠纷;制作《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制作《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协助改制后公司制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规章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董事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外部治理体系,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等独特、周到的服务,让顾问单位有效化解风险,提高效益。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企业兼并协议公证 企业兼并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协议双方为有偿转让被兼并企业产权,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企业兼并协议公证,由被兼并企业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申办企业兼并协议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协议双方的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 3.财政、税务、工商、劳动和银行等部门对兼并方案的书面审定意见; 4.双方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兼并或被兼并的决议; 5.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6.双方企业各自主管部门书面审查意见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兼并方或被兼并方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批准文件及被兼并企业的产权转让底价和产权转让成交价的确认文件; 8.企业兼并协议文本及附件; 9.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转自:企业改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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