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公司治理律师 - 纳斯达克再度游说中国企业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11-09 15:01) 点击:103 |
企业改制公司治理律师—连会有律师: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企业改制、并购、重组、公司制理的法律业务,为顾问单位提供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协助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完成国有产权界定,代理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处理国有产权方面的纠纷;制作《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制作《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协助改制后公司制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规章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董事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外部治理体系,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等独特、周到的服务,让顾问单位有效化解风险,提高效益。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纳斯达克再度游说中国企业 “今年年底,在纳斯达克挂牌的中国公司的数量可能会全面超越其他国家公司的数量,”纳斯达克董事会副主席迈克尔·奥克斯利8日在北京的媒体见面会上表示,“中国是纳斯达克最大市场增长机会,会成长为纳斯达克美国本土以外最大的国际市场。” 截至 为了争取中国这个潜力巨大的海外市场,纳斯达克以十分进取的姿态在中国拓展业务。虽然早前已经多次来过中国,但此行是奥克斯利今年3月12正式就任纳斯达克董事会副主席来第一次代表纳斯达克访问中国。 奥克斯利曾经担任美国国会众议院议员达25年之久。2001年被认命为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其间,鉴于接连发生的数起大型会计与公司治理丑闻,他与保罗·萨班斯共同起草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下称“萨奥法案”),并因此闻名于全球资本市场。 实施五年来,“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提高了美国证券市场监管水平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际企业赴美上市的积极性。今年五月,SEC一致通过了执行“萨奥法案”404条款新指导细则,这标志着对该法案的修改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 奥克斯利介绍,新的指导细则是一种以风险为导向或者说以原则为导向的会计方法,会考虑到公司和市场最高风险进行相应监管执行,更具灵活性。 “中国公司选择纳斯达克,实际上也是选择了世界上最高公司治理标准,使公司运营更加透明化。” 奥克斯利说。 在刚刚过去的2006年,共有23家非美国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其中便有9家公司来自中国。 2005年上市的分众传媒和2006年上市的如家快捷酒店等项目的成功更是为纳斯达克引入了新的行业主题。 去年,纳斯达克分别与上海证交所、以及中小企业聚集的江苏和浙江省签订了谅解备忘录。 今年4月3日,纳斯达克在北京举行了其历史上第一次远程开市仪式。目前正在申请在北京设立代表处,营业执照正在审批当中。 记者:陈慧颖 转自:企业改制网
该文章已同步到:
|